發(fā)布時間:2022-09-15
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| 標的名稱 | 北京市三里河13號北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、8002室、8012室房產三年租賃權(第六次) | ||||
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| 503722元(不含物業(yè)管理費) | |||||
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| 出租標的地址 | 北京市三里河13號北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、8002室、8012室 | ||||
出租面積(㎡) | 300㎡ | |||||
出租用途 | 辦公用房(不得經(jīng)營餐飲、教培及?;沸袠I(yè)) | |||||
出租年限 | 3年 | |||||
免租期限 | 無 | |||||
權證信息 | 有 | |||||
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| ||||||
資產評估情況 | 評估機構 | 安徽中安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| ||||
評估基準日 | 2022年1月28日 | |||||
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| 已備案 | |||||
其他披露事項 | 租賃房屋實際面積與公告出租面積有差異的,以實際為準,但租金成交價、履約保證金等均不作調整。 | |||||
出租方基本情況 | 名 稱 | 溫州市軌道交通置業(yè)有限公司 | ||||
注冊地(住 所) | 溫州市錦江路458號匯錦深藍國際大廈5樓 | |||||
法定代表人 | 谷一迅 | |||||
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| 91330300704322702F | |||||
聯(lián)系人情況 | 姓 名 | 金文俊 | 聯(lián)系電話 | 89727817 | ||
傳 真 |
| 郵政編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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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地址 | 鹿城區(qū)南匯街道溫州大道2305號溫州軌道交通控制中心19樓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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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
| 出租方?jīng)Q策文件類型 | 公司總經(jīng)理辦公會議紀要 | ||||
批準單位 | 溫州市軌道交通置業(yè)有限公司 | |||||
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| 總經(jīng)理辦公會議紀要〔2022〕7號 |
交易方式
| 1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,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。 2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: 拍賣 | |
交易方式說明 | 采取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采取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。 | |
交易保證金設定 | 保證金金額 | 15.2萬元 |
交納時間
| 報名截止前交納,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。 | |
交納方式 | 銀行轉賬 | |
交納賬號 | 收款單位:溫州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| |
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000004 | ||
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| ||
保證金處置方式 | 確定承租方后,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。 | |
拍賣成交后,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,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,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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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條件 |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| 租金實行半年一付,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,先付后用,首期租金在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。 |
租金遞增 |
前兩年租金不變,第三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遞增1%。 | |
履約保證金(租賃押金)設定 | 承租方繳納的競買保證金15.2萬元轉為履約保證金,在簽訂《房產租賃合同》前付清。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,承租人須辦理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房產,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(yè)地址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(xù),并經(jīng)出租人查驗房屋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(xù)辦結后無息退還。 | |
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| 1、本次出租交易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、費,由雙方按照國家規(guī)定各自承擔。 2、租賃房產水、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;租賃期間的物業(yè)管理費(按1.5元/m2.天的標準收取,今后如有調整,以大樓物業(yè)公司規(guī)定為準),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(含附屬配套設備、設施)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,須由承租人自行負責,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。 | |
其他 | 1、出租標的為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大樓部分房產,整個大樓產權單位為中國建筑文化中心,是住建部直屬事業(yè)單位,該房產為共有產權無法分割,無法單獨辦理小產權證。 2、租賃范圍:須符合中國建筑文化中心經(jīng)營業(yè)態(tài),承租方應遵守當?shù)卣嘘P物業(yè)使用和物業(yè)管理的規(guī)定。意向承租方需根據(jù)自身經(jīng)營項目充分地進行風險預估,并對物業(yè)結構和設施設備、周邊配套環(huán)境等現(xiàn)狀及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大樓經(jīng)營業(yè)態(tài)進行充分了解。 3、成交后,承租方應于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《房產租賃合同》,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(xù)。 | |
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| (一) 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,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; (二) 若承租方為自然人的,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須追加一名自然人(65周歲內)作為連帶保證人; (三) 若承租方為企業(yè)法人的,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(國有企業(yè)除外); (四) 意向承租人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,征信報告中出現(xiàn)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不良征信記錄的,即視為不合格,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。 (五)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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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披露事項 | 1、招租標的物交付,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(xiàn)場現(xiàn)狀為準(即原承租人騰空后,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(xiàn)場現(xiàn)狀),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(包括但不限于漏水、墻地面開裂、門窗損壞、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)和使用風險,須承租人自行修繕、彌補并承擔費用;出租人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(qū)業(yè)主、業(yè)委會、物業(yè)等關系,由承租人自行解決處理,并履行相關管理公約;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,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。 2、承租人自行辦理工商、消防等經(jīng)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(xù),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,一切手續(xù)由承租人自行辦理。 3、承租人須按照規(guī)劃設計用途,合法經(jīng)營,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(shù)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(jīng)營場所或私人會所。 4、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,租賃期間,未經(jīng)出租人書面同意,租賃房產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、分租、調換使用或抵押。 5、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,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(xiàn)狀情況、權證情況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(huán)境等,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。 6、承租方應依據(jù)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(guī)定,自覺履行防火安全、門前三包、綜合治理及安全、保衛(wèi)等義務,并接受出租方的監(jiān)督檢查。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,如因室內電路使用不當,導致室內發(fā)生火情及觸電情況所造成損失,一律由承租方承擔,包括但不限于充電寶、手機等充電行為以及電器設備使用不當?shù)?。承租方需確保無重大安全責任差錯、事故如有違反上述約定,將須承擔包括出租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(jīng)濟后果和法律責任。 7、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、電、物業(yè)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,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。 8、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,裝修方案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及大樓物業(yè)公司書面同意,裝修期間不得改變和損壞房屋主體的外觀、承重結構、公共設施等。 9、房產租賃合同履行中發(fā)生糾紛的,按照《民法典》及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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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期 | 信息披露期 |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(xù)。 |
信息披露期滿后,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 若公告期內沒有產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,在不變更公告條件下,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,延長2個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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